政府倡修例允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免試來港執業 紓緩人手緊張

發佈日期: 2023-12-08 18:0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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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例,讓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免試來港執業,紓緩人手緊張。有關條例草案刊憲,下周三在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

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新設「特別註冊或登記」、「有限度註冊或登記」制度,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

其中「特別註冊或登記」,申請人要在香港以外地方,取得大致可與護士管理局認可課程比擬的資格。完成相關課程後,須有至少三年診所或醫院全職臨床經驗,毋須通過任何考試,可在衞生署、醫管局等工作。做滿五年後,若工作表現獲聘用機構,按護管局標準評為「良好」及「勝任」,可轉為正式註冊或登記。

至於「有限度註冊或登記」的申請人,在取得相關護士資格後,要有至少一年全職臨床經驗。護管局可按申請人的臨床經驗,施加執業條件,可到衞生署、醫管局或院舍等指明機構工作。經這途徑來港的護士,不能轉為正式註冊或登記護士。

有安老業界建議引入「師徒制」,培訓新來港護士。

社福安老院營運者李輝表示:「要師徒制,要有人帶領他(工作),教他熟習、適應,必須要把關。我相信不需要5年,1、2年已經可以,本身的專業技術加上培訓,很快已經融入香港醫療體系。」

當局亦建議引入「暫時註冊或登記」安排,讓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護士,在港交流和進行臨床示範,為期可達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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