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修例允物理治療師等指定情況毋須轉介信 有議員倡徹底免轉介

發佈日期: 2023-12-0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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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輔助醫療業條例》,容許職業及物理治療師在指定情況不需醫生轉介信。在立法會相關委員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如何執行。

現行的《輔助醫療業條例》,病人想接受物理治療,需要有醫生轉介信。

醫務衞生局建議修例,容許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在指定情況下不需轉介信直接提供服務,包括病人12個月內已看過醫生,並有門診或覆診紀錄;或符合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衞生署或醫管局下,臨床指引的指定健康狀況;又或病人處於緊急或在院舍,令醫生未能轉介。

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有議員關注是否必須取得診斷證明。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凱欣指出:「例如地區有義診,未必是一些證明,可能是口頭上說,病人可以如何證明?」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醫生作的口頭診斷,我會很小心提醒,這是否符合專業守則,中國人有句說話是『對症下藥』,物理治療師非下藥,而是下『治療』,但我們也要對症。」

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表示;「若有病人到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師指這不適不屬於免轉介,病人返回醫生,再到物理治療師,變相三重收費。」

盧寵茂稱:「沒看症但來了,是否收費,這我們需交予專業委員會自行訂立指引。不只收費問題,多方面有權力後是有責任問題。」

有議員要求政府考慮徹底免轉介。

新界東南議員林素蔚認為:「老實說現時條例修訂有少許是『換湯不換藥』,有否參考其他國家例子,澳洲、英國、美國一些城市等,現時已有免轉介的做法。」

盧寵茂回應說:「物理治療從來『無湯無藥』,不存在任何『換湯不換藥』,物理治療服務每個地方也不同,我們參考外國意見,但不是抄外國意見,今次改動是因應本地需求。」

當局爭取明年擬備條例草案,諮詢持份者意見,盡早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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