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慶荃灣暴動中槍學生曾志健暴動及襲警等罪成 判囚47個月

發佈日期: 2023-10-1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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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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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慶荃灣暴動,中槍學生曾志健後來棄保潛逃,承認暴動、意圖妨疑司法公正等三項控罪,判囚47個月。

案發在2019年10月1日,曾志健承認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及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期間被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受傷。

曾志健審訊期間獲准保釋,但之後與另外三人棄保潛逃。四人先後在多個單位藏匿,去年7月在北潭涌落網,當時他們打算,從西貢黃石碼頭循水路去台灣。

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有計劃在國慶日發起,曾志健手持自製盾牌和金屬棒,對警員窮追不捨及施襲,面對警署警長擎槍警告,仍棒打對方,案情嚴重,性質惡劣,自備盾牌和金屬棒等,顯示他有備而來,恃人多勢眾,公然襲警,破壞社會安寧。

法官指,原本不打算給予被告全數認罪扣減,但考慮被告重新被捕後配合警方一度被視為證人,反映出真誠意,加上犯案時年僅18歲,酌情減刑,兩罪判囚42個月。

至於潛逃控罪,曾志健與三名被告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曾志健總刑期增至47個月;其餘3人分別判入教導所及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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