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元朗有村屋僭建共罰16萬 有議員指可釐定罰則比例增阻嚇力
發佈日期: 2023-10-1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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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和元朗有村屋僭建,兩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判罰款共超過16萬。
在粉嶺僭建的村屋位於永寧圍。屋宇署指,涉事村屋樓高四層,包括一層地庫及三層高上蓋,天台有約60平方米僭建物。
由於不獲地政總署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僭建物亦無事先獲屋宇署批准,署方發出兩張清拆令,但業主沒履行,被屋宇署提出檢控,上月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罰款共76,190元。
另一僭建村屋位於元朗新慶村,天台有面積約30平方米僭建物。同樣未獲屋宇署批准,遭發出清拆令。但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故被檢控,上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88,460元。
本身是城市規劃師的立法會議員指,僭建在香港很普遍,當局應修訂罰則加強阻嚇力,包括按樓宇估值罰款。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筱魯指出:「不論針對甚麼樓宇都是這樣罰則,很可能對貴價檔阻嚇性較弱,可否因應差餉估值,去訂(罰款)比例,這是方向可考慮。刻意去阻撓執法行動或漠視法令,拖得越長罰的比例可越大。」
而在現行法例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