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警員收取公司董事逾萬元收受及索取利益罪成 押後至明年一月判刑

發佈日期: 2023-10-0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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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時任警員前年收取一名公司董事逾一萬元,洩露警方查案進度,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及索取利益罪,押後至明年一月判刑。

案情指29歲被告蘇靖峰,前年6月至10月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同案被告、公司董事彭閏謙共13,300元貸款,回答對方有關警方調查一宗案件的進度。蘇靖峰曾辯稱,提供資料屬捏造,而貸款已全數還清。

由於彭閏謙不承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排期12月受審,而蘇靖峰需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裁判官覃有方應控方要求押後蘇靖峰判刑至明年1月,期間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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