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志遠早年橫額未印編號被追討移除費 申請作廢支付裁決被駁回

發佈日期: 2023-09-15 17:43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曾任屯門區議會主席的歐志遠早年無按地政署規例,在橫額上印編號,被入稟追討移除費等。律政司獲勝訴後,歐志遠申請裁決作廢,被小額錢債審裁處駁回。

暫委審裁官鄺慧渝指,歐志遠無在法庭頒令後,七日限期內提出反對,指自己因疫情無檢查信箱,亦不合理。當中存在的嚴重延誤是他個人選擇,與人無尤。

審裁官又認為,歐志遠無按規例,在橫額上印編號,在案中無勝訴機會。

歐志遠2015至19年,在屯門多處掛起24幅橫額,但無印上橫額編號,歐志遠缺席審前覆核聆訊,法庭裁定律政司勝訴,歐志遠須支付7,600元移除費、訟費及利息。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