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懲教助理承認受賄將未經授權物品交予囚犯 押後至月底判刑

發佈日期: 2023-09-13 16:46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34歲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承認受賄,將未經授權物品帶給囚犯,押後至月底判刑。

被告金永勤案發時駐守荔枝角收押所,案情指,他去年5月至8月,多次無適當權限下,與囚犯吳天文胞妹吳樂澝通訊,並接受三筆共10,100元賄款,將兩副眼鏡、非懲教署指定品牌香煙等物品交予吳天文,被控三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等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同案被告35歲吳天文,與其31歲胞妹吳樂澝,早前各承認3項行賄公職人員罪,分別判囚6個月及3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