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跳上行駛中輕鐵車頂承認故意危害安全等罪 判社服令

發佈日期: 2023-08-0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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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青年在屯門跳上行駛中輕鐵車頂,承認故意危害安全等罪,分別判處80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年初有人在網上分享片段,兩個青年跳上行駛中的輕鐵列車車頂,經過幾個站後跳回月台。

警方調查後,拘捕24歲送貨員唐卓賢及24歲維修技術員李兆亨,控告兩人去年12月22日在屯門市中心至屯門輕鐵站之間,以及鳳地與兆康輕鐵站之間,故意跳上行駛中的列車車頂,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乘客安全。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辯方求情時指兩名被告報告正面,他們本性善良及對運動充滿熱誠,只貪一時之快,輕視了行為對自己及他人的負面影響,報告亦反映兩人對事件有深切反省。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兩名被告行為相當危險,進行飛躍道運動時應小心處理,尤其不要影響公眾安全。兩人都是成年人,做事前應該想清後果,不可任意妄為。

其中唐卓賢今年1月5日與另外三人將充氣艇駛進沙田城門河限制區域,早前判罰款2,000元;又承認去年12月31日,在尖沙咀無許可而遙控駕駛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

裁判官形容他作為飛躍道運動教練,沒好好以身作則,而在輕鐵事件中參與程度最高及有領導角色,考慮他有真誠悔意,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他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李兆亨則判處8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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