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周二起須持牌提供服務 監管局稱助提升專業水平
發佈日期: 2023-07-3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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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三年過渡期完結。明日起,所有物管公司及從業員,須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下,持有牌照才可繼續提供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2020年起實施,物業公司如為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類物管服務,公司及負責管理的物管從業員,如物管經理及主任須領取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至今發出逾740個物管公司牌照,及逾1.4萬個物業管理人牌照。當中獲發牌物管公司,為全港220萬個單位提供服務。 而逾1.4萬個物管人牌照,六成九是正式牌照,其餘是臨時牌照。扣除同時擁有兩種牌照的重複數目,有近1.2萬名物管從業員持牌。 自8月1日起,如無牌而又提供服務,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稱,發牌制度大大提升行業專業水平,形容進入新的里程碑。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稱:「物管行業可以說是朝陽行業,看到香港還有很多新型建築,未來這個行業對樓宇管理、物業管理需求大。過去我們傳統說,物業管理叫做『看更』,由此之後,可以看到物業管理可以是專業資格,跟其他專業一樣。」 根據發牌資料,現時物管從業員男女比例為六比四,而平均年齡降低至45歲,最年長持牌人是86歲,最年輕是22歲。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指出:「見到近年很多年輕人士加入物管行業,令物管行業持牌人年歲,平均年齡降低了。另外持牌人方面學歷,近四千個持牌人有大學以上學歷。」 監管局又指,會分階段強制要求不同級別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參與持續進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