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童遭遺棄案,內地母親被控虐兒提堂,獲准保釋,9月再訊。
37歲被告,法庭以「CJJ」為代號,獲准保釋後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她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
被告是在周六晚乘坐高鐵來港後被警方拘捕,早上由警車押送至提堂,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
控罪指,她對化名X的12歲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7月21日在廣華醫院急症室,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兒童,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受到不必要苦楚。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等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至9月11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