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業外委員被裁定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 還柙候判

發佈日期: 2023-07-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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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一名本身是事務律師的業外委員,唆使他人聘用自己,向一名醫生提出民事申索,裁定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還柙候判。

65歲被告劉慧兒,被控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間,身為醫委會業外委員,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做出不當行為。

案情指,被告披露病人投訴資料,唆使病人聘用自己,向一名醫生提出民事申索,並要求支付約58萬元律師費。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押後至下月求情及判刑,等待索取被告精神科及心理報告,被告期間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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