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擴大精神病患者「有條件釋放」機制範圍 無意推社區治療令
發佈日期: 2023-07-2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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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部分病情穩定的精神病患者要符合指定條件才可出院,否則要召回入院。政府計劃擴大這個「有條件釋放」機制的涵蓋範圍。 「有條件釋放」機制,現時只涵蓋強制入院,且有暴力行為或刑事暴力傾向的人,符合指定條件才可出院。 因應近期外界多了關注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再召開會議,商討機制。 政府同意擴大涵蓋範圍,至自願入院且有暴力行為的人,又或者自願入院而留醫期間,被發現有刑事暴力傾向的病人,但暫不會按委員會建議,擴大至無暴力問題,但有嚴重自殺傾向人士。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說:「若真的要擴大『有條件釋放』機制,對於病人施加全面且更嚴格條件,涵蓋了病人居所、覆診場所、服藥要求等,多方面都是限制了病人自由。我們應透過增強目前的醫療及社區,支援這類病人。」 根據機制,要符合「釋放」的條件,包括服用處方藥物,如何可確保病人有跟從? 李夏茵指:「可能會要求一個遙距影像,去觀察病人吃藥的情況,又或者檢查用藥的數量,或透過血液或尿液樣本,去測試病人是否有吃藥。」 她又指會設機制主動覆核病人是否須繼續「有條件釋放」,初步最遲要每兩年覆核一次。不過認為現階段不需要強制指定社區病人接受治療。 李夏茵表示:「現時未有一致研究證明,社區治療令會有助減低患者出現暴力行為的風險,而引入社區治療令必然會限制了病人的人權及公民自由。」 她指一旦實施新措施,會增撥資源,亦會加強對照顧者的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