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即將34周年,被問到市民自發悼念會否違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無直接回應,指市民進行任何活動時都要遵守《港區國安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我不會就些假設性問題判斷做甚麼一定會犯法、不犯法。《國安法》下有四類很清晰的罪行,大家很明白,亦相信大家會理解為何有此限制存在。所以我呼籲市民大眾,在進行任何活動時,都是保持守法意識,明白遵守這些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