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房委會擬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包括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持有物業

發佈日期: 2023-05-23 17:01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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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房委會計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每兩年要申報是否持有物業。

現時公屋租戶住滿十年,必須每兩年申報在港有沒有擁有物業;如果沒有,亦要填報家庭入息資料及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消息指,房委會計劃收緊申報安排,以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租戶住滿兩年,就要每兩年申報一次,包括是否持續居住於單位、有否遵守租約條款,及有否在港持有物業,但毋須申報其他資產,並規定租戶若置業,須在一個月內申報,如果不按時申報會被終止租約。

當局亦計劃授權房委會,可向其他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查核租戶銀行按揭、土地釐印契約等相關資料,以加強審查。

消息又指,如因濫用公屋而被收回單位,相關住戶五年內不可再申請公屋,較現時兩年限期長。

公屋住戶何先生表示:「我覺得是需要,沒有理由讓富戶去運用,政府資源要讓有需要的人運用。」

公屋住戶葉先生指出:「一定麻煩,兩年申請(申報)一次,又要填寫,又要遞交上去,是不是?每個人都沒有空。」

新修訂下只須申報有否持有物業,會否難以反映租戶實際經濟狀況?有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議員認為,申請時門檻已能篩選大部分不合資格人士。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很多租戶都是基層,接近每一年多都要向僱主取得入息證明,其實變相令住戶麻煩了很多。現時本身(申請)要求已有很多不同資產放了出來,包括車牌、土地,甚至固定現金都要申報,所以基本上申報已吸納不同元素。」

另外消息指,現行扣分制下,部分環境衞生的扣分項目亦會上調。違規扣滿分的公屋租戶,原本兩年內不可再申請,亦將延長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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