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馬鞍山撞狗隻案六旬司機助查 警方稱拒容忍刑毀等「私了」行徑
發佈日期: 2023-05-1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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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普一輛私家車涉嫌日前在馬鞍山撞到狗隻後不顧而去,警方指聯絡到司機。至於私家車事後被人噴漆塗污,警方指絕不容忍,刑事毀壞等「私了」行徑。兩宗案暫時都未有人被捕。 警方指上周四下午接報,馬鞍山白石燒烤場外,一部私家車涉嫌撞到一隻狗後,未有停車並離去,狗隻重傷要人道處理。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動物受傷處理,已聯絡到私家車車主協助調查。 被問到車主知否曾輾過狗隻,警方指不便透露細節,但承認當時是他駕駛。據了解,司機60多歲,初步調查發現他事發前曾迷路。現場消息指,警方曾到附近的高爾夫球練習場,索取閉路電視片段調查。 沙田警區刑事總督察劉煜華表示:「會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蓄意虐待動物或其他罪行。如有需要,警方會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再作檢控決定。」 私家車事後,停泊在鑽石山龍蟠苑停車場,周日清晨被人塗污,車身三邊都被噴上「兇手」兩字,列作刑事毀壞案。 黃大仙刑事調查隊督察岑景康指出:「警方留意到網上有人鼓吹俗稱『私了』的違法行徑,警方重申無論動機是甚麼,塗污或破壞他人財物,都是刑事毀壞,警方正積極蒐集證據及跟進線索,把犯人繩之以法。」 政府2021年修訂了《道路交通條例》,司機如撞到貓或狗,必須停車及報警,違例者最高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刑事毀壞一經定罪,最高判囚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