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倡運輸署加強監察 釐清濫用殘疾人士路邊專用泊車位罰則
發佈日期: 2023-04-27 18:49
港澳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殘疾人士路邊專用泊車位嚴重供不應求,不少更被濫用。公署建議運輸署加強監察,釐清罰則。 這些殘疾人士路邊專用泊車位,以往只容許傷殘人士泊車,要申請俗稱「藍證」的許可證。前年起擴大適用範圍,如果要接載下肢行動不便人士,就可申領俗稱「灰證」的證明書。截至去年11月,共超過4,400人合資格。 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這些泊位嚴重供不應求,不少更被濫用。港島東區這裡,五個專用泊位經常泊滿車,拍攝時見到兩個持「藍證」、三部用「灰證」。 公署指,運輸署無從得知「灰證」車有無接載行動不便人士,而由於這些泊位毋須收費,亦不能杜絕是否連續停泊逾24小時。當局亦無限制登記車輛數目,有人就獲批登記五部車,批評署方太寬鬆。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潘順蓮表示:「現時大部分登記三架或以上車輛的『灰證』申請人,無解釋增加車輛數目的原因,運輸署不會探究,亦沒說明簽發給最多五架車輛的理據。」 一旦被發現違規,「灰證」更無罰則。 申訴專員趙慧賢稱:「現時『灰證』是由行政措施下釐定整個計劃,如果濫用,看不到有何罰則;但『藍證』方面因有立法規定,而且濫用需負刑責。相關差異可能會製造矛盾,這需要運輸署正視,如何可以盡量消減差異。」 公署建議當局應善用新科技,如使用智能監察系統,改善濫泊問題。運輸署回應指,大致接納有關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