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指殘疾人士路邊專用泊車位嚴重供不應求 倡運輸署檢視審批準則

發佈日期: 2023-04-2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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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運輸署對殘疾人士路邊專用泊車位供不應求嚴重,不少更被濫用,建議署方檢視審批準則,並加強監察。

殘疾人士路邊專用泊車位全港有520多個,以往只容許持有俗稱「藍證」的許可證的人泊車,前年起擴大至接載下肢行動不便的人、持有俗稱「灰證」的證明書,都可以使用。截至去年11月,共超過4,400人合資格。

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相關泊位供不應求嚴重,不少更被濫用,例如未有接載行動不便的人都使用,或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最嚴重罰則亦只是收回許可證或證明書,欠阻嚇力。

公署又指「灰證」簽發過程、準則有不足。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最主要現時『灰證』是行政措施下釐定整個計劃。如果濫用看不到有何罰則,但『藍證』方面因有立法規定,而且濫用需負刑責,相關差異可能會製造矛盾,這需要運輸署正視,如何可以盡量消減差異。」

公署批評署方審批太寬鬆,要全面檢視。

趙慧賢稱:「路旁專用泊車位同時涉及路旁專用泊車位政策和殘疾人士交通政策,在政策釐定方面要有平衡。運輸署需要訂定長遠政策,釐定有關特別泊車位和持證人的比例,整體而言香港的泊車位是不足的。」

公署建議善用新科技,如使用智能監察系統,改善濫用問題。運輸署回應指大致接納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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