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多一名前職員虐待兒童等罪成判囚8個月18周
發佈日期: 2023-04-1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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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再多一名前幼兒工作員因虐待或忽略兒童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18星期。
案情指,30歲被告郭愛萍在2021年11月至12月期間,曾使用雙腿夾住幼童並拍打其頭部,又推跌幼童、再用膠蓋打臉等。被告早前承認六項虐兒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被告曾強行打開男童的口餵食,侮辱行為呼之欲出,視人為牲畜。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有兒童模仿被告用手指插其他兒童的臉,可見被告的行為扭曲其他兒童的心智及價值觀,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判她入獄8個月18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