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研將部分便攜式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 據悉須設煞車系統減少意外
發佈日期: 2023-04-11 20:13
港澳
粵當局正研究將部分便攜式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消息指電動單車及設有操控桿的電動滑板車,最快年底實施。 不少人近年都玩電動滑板車、「風火輪」,或以電動輔助單車代步,不過全部現時在街上行走都屬犯法。當局正研究規管。 據了解,當局最快年底將其中兩款,包括電動輔助單車及設有操控桿的電動滑板車合法化,前設是重量不可超過20公斤、闊度要在650毫米內、車頭及車尾要裝上白、紅燈或紅色反光板、配備有效的煞車及響號警告系統、使用時要佩戴頭盔及不能接載乘客、車速上限為時速25公里。 消息指,日後這些產品進口本港時,原廠設定經已「鎖速」。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新加坡最初幾年,他們沒有限速,但發現電動可移動工具造成的交通意外,或使用者意外都很多。當採用25公里(速度規定)後的一年,他們交通意外數字少了,就算有電動可移動工具碰撞意外,其受傷程度都會減輕很多。」 不過消息指,這兩款車合法化後,只能在將軍澳及白石角的單車徑行駛,日後會逐步擴展至荃灣、新界西北等單車徑。 至於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平衡車,單輪車等,據了解,由於此類工具未必能安裝燈號系統,而且煞車需要一定技術,當局需再作研究。 李耀培表示:「其實最主要一件事,它沒有一個有效的制動裝置,它不會像現時單車或電動滑板車,有前輪及後輪的煞制裝置。如果一普遍讓一般朋友及市民用,他們平衡要好。」 但有關注團體希望當局能有限度,批准熟練人士使用。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指出:「獨輪車技術要比較高,但使用門檻較高,所以真的懂得用的人都有一定技術。如果他願意考牌,可以有權限使用『風火輪』,我們覺得較合理。」 本港過去曾發生多宗因滑板車充電期間短路引發火警,消息指,當局規定入口產品電池必須要求符合歐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