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指香港仍存國安風險 有必要維持《禁止蒙面規例》
發佈日期: 2023-03-22 15:48
港澳



「口罩令」已經撤銷,但《禁止蒙面規例》仍然生效,保安局認為香港仍然有國家安全風險,有必要維持《禁止蒙面規例》。
政府2019年10月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任何人在合法或非法的公眾集會、遊行時蒙面,即屬犯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大會回覆議員質詢時指,法例生效至今,當局檢控了75人,26人定罪,刑期由10天至8個月,重申本港仍然有國安隱患,有必要維持規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雖然現在表面上社會好像平靜了,但事實上,很多人等候機會在公眾場合作危害社會行為。事實上本月初我們曾批准公眾活動,但發現網上有很多人煽動違法行為,甚至一些暴力團體宣稱參與,我們看到公眾活動中確實存在風險。」
口罩令已撤銷,但不少市民習慣了戴口罩外出,有議員關注戴口罩遊行會否違法。
民建聯新界東南議員李世榮說:「如果有不適需要戴口罩,但想參與遊行集會,是否應該要看醫生取張醫生紙?」
當局則指法例已清楚訂明,宗教、醫學等理由可獲豁免,警方執法會視乎市民有否合理辯解。
鄧炳強稱:「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衞生問題,而《禁止蒙面規例》是處理危害公共安全情況。舉例你當時戴『豬嘴』,指『豬嘴』是面罩,這明顯不是合理辯解,或你戴『V煞』面具,這似乎不是合理情況。相反我們問你,可能那人能出示我有病,我們會看當時行為,是否配合實質所講、宣稱的情況,作出考慮。」
他指會密切留意社會情況,適時檢討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