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咬斷警長手指被裁定襲警等四罪罪成 上訴被駁回

港澳
2023-03-1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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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港大畢業生就被裁定有意圖嚴重傷人、襲警等四罪罪成,提出上訴被駁回。

被告杜啟華因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咬斷警長手指,及揮打雨傘,致高級警司手臂骨折,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對他人身體嚴重傷害、襲警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共四罪罪成,判囚五年半。

上訴方指被告當時咬噬行為屬反射動作,沒有確認口中是警員手指,故沒有傷害警員的意圖。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指,原審時被告沒有作供,缺乏證據支持其說法;又質疑被告有東西在口會否咬著,認為案件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會在3個月內頒布書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