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女子為助兒子取小一學位以兩萬元賄賂校長罪成 還柙至28日判刑

發佈日期: 2023-03-14 17:3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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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為幫兒子取得小一學位,用兩萬元賄賂小學校長,承認行賄罪,還柙至28日判刑。

45歲被告李君萍、報稱家庭主婦,去年到銅鑼灣軒尼詩道官立小學為6歲兒子叩門。第一輪面試後,無獲通知第二輪面試,她到學校找校長,職員要她等待通知。

一個多月後她將兩萬元現金,連同兒子姓名及入學申請等資料,放入一個白色信封,要求校工轉交予校長,校長拒收並向廉署舉報。

東區法院裁判官徐綺薇指,明白家長希望為子女爭取入讀心儀學校,但前提是要守法,即時監禁是唯一適當的判刑選擇,會先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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