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實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 有議員冀簡化申請程序

發佈日期: 2023-02-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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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4月1日起實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有珠寶業界指,會配合海關執法。有立法會議員指,當局應簡化申請程序及減少行政費用。

4月1日起,任何人買賣金、銀、珠寶及手表等;又或在交易中擔任中介人,每單交易涉及12萬元或以上就需要向海關關長註冊。

A類註冊只容許電子支付交易、B類可同時用電子支付及現金交易。B類註冊人另需進行客戶「盡職審查」,紀錄買賣客人的身份證資料,並備存五年,以便海關抽查。有珠寶業界認為做法不太困難、對生意影響不大,會配合新指引。

珠寶店負責人余金滿表示:「現金(交易)來說真的不多,登記他們的身份證(資料),我們會有專櫃保存它,不是其他人可以接觸到,會跟足私隱專員公署那邊指引,做好所有保密及存放。」

當局設九個月過渡期,提早申請的商戶可豁免註冊費。有立法會議員指,所有額外的費用應免則免。

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稱:「明白政府盡量希望,行政費由持份者負擔,所以將費用加上去,但希望政府盡量簡化(申請)程序,令業界毋須支出費用可減免,特別是這兩、三年,疫情情況經營都是較艱難。」

海關指,新制度符合國際打擊洗黑錢要求,對香港珠寶業長遠的發展亦有幫助。

海關助理關長(情報及調查)胡偉軍說:「因為我們今次修例是進一步完善整個反洗(黑)錢制度,我相信進一步增強(珠寶展)海外參展商對香港信心。香港海關將會為業界提供清晰指引,去幫助業界識別這些關連交易,去避免刻意有人『拆單』等。」

海關指,任何未經註冊的商戶,日後經營12萬元或以上的現金及非現金貴金屬及寶石交易都屬於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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