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今起列危險藥物 攜帶入境或被檢控
發佈日期: 2023-02-0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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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CBD即日起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如涉及販運及非法製造,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禁毒處關於大麻二酚CBD資料
大麻二酚已列為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警方及海關指,如販運及非法製造大麻二酚及其產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而在違反條例下管有和服用,最高可判監七年及罰款100萬元。
而截至剛過去的周日,當局設置供市民棄置含有大麻二酚成分物件的棄置箱,共收集了約7.7萬件,主要是護膚品、口服油、健康補充品等。
海關稱,大部分大麻二酚產品由海外流入香港,會在邊境口岸、機場加強抽查,提醒旅客如攜帶大麻二酚產品入境可能會被檢控。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監督李文樂說︰「法例今日生效,已經實行,亦都沒有法律上的豁免。如果旅客帶一些CBD產品,我們建議跟海關人員做出報告,以及交出這些CBD產品。海關人員會啟動調查或執法程序,個別案件會視乎情況做出全盤考慮,有需要可能會徵詢律政司意見,看看是否會提出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