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參與非法集結囚9至18個月 其中22歲學生承認販毒加刑

發佈日期: 2023-01-2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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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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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中環集結案,六人承認或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判囚9至18個月。當中一名22歲男學生另承認販毒,加刑至51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時表示,案發於中環星期三工作日,在德輔道中有近千人集結,遠超警方警力,多條街道被堵塞,有人破壞路牌、交通燈及縱火等。雖然無人傷亡,但公共設施及私人財物被破壞,令商戶受害。

法官認為各被告有擾亂秩序行為,判監9至18個月。其中被判監9個月的22歲男學生江偉文,另承認2021年販運和管有可卡因毒品,被判45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須入獄5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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