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下周一起,非香港居民即使在港已逗留至少三十天,一律都不能接種政府接種計劃下任何新冠疫苗。 而在星期日或之前曾接種政府計劃下疫苗,或已預約登記接種的非香港居民,符合相關逗留規定,經核實紀錄後仍可接種。 政府解釋是考慮到近日香港市民接種新冠疫苗需求增加,而私營醫療機構亦陸續提供自費疫苗接種服務,決定作出調整,確保香港居民獲優先分配計劃下的新冠疫苗,並善用醫療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