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當局稱經諮詢已平衡各方利益
發佈日期: 2022-12-0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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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五刊憲,再公布實施日期。政府指修例建議經多輪諮詢,已平衡各方利益。
曾先後兩次提交立法會審議,兩次無功而還。
今次當局提上議會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建基於七年前,即《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包括版權擁有人的作品,以任何電子方式傳播均獲保護,並將侵權行為列為刑事罪行。至於戲仿、諷刺、模仿、評論時事等可獲豁免刑責。
新論壇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馬逢國說:「被一些極端分子,結合議會內外的反對勢力,扣上『網絡23條』的污名,讓很多不明所以的市民提出反對。條例草案對業界發展至關重要,香港創意工業深受網上盜版影響,特別串流侵權行為,令業界失去保障。」
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指出:「今日社會仍有很多人對政府缺乏信心,大家憂慮《版權條例》通過後容易誤墮法網,因此造成『寒蟬效應』。因此我們要求政府立例後,如何有效保障版權擁有者的權利,同時亦要保障言論自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我希望強調,我們立法建議經多輪公眾諮詢後提出,並平衡各方利益,不但不會收窄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反而比現時《版權條例》就版權作品使用增加更多法定豁免。」
立法會代理主席李慧琼說:「我宣布議案獲得通過。」
草案最終在不記名表決下三讀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