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五名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違《社團條例》 全部被告罪名成立

發佈日期: 2022-11-2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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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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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被控未有申請社團註冊,違反《社團條例》,全部被告罪名成立。

六名被告,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學者許寶強、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基金秘書施城威。

被控在2019年7月至去年10月作為基金幹事,無為基金申請或豁免註冊,全部被告否認控罪。

西九龍法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社團條例》釋義簡短,只適用於一人以上組織,出發點是加強管制,保障治安。

基金在2019年6月12日立法會被包圍,多人被捕後成立。

一眾被告有共同目標宗旨,向反修例抗爭者提供支援,承擔法律費、生活費等,認為《社團條例》適用於基金;但基金一直運作至2021年10月31日,無向當局註冊。

眾被告都是社團成員及幹事,除秘書施城威外,其餘被告責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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