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稱外籍法官律師不應參加國安法案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法例最終解釋權
發佈日期: 2022-11-24 11:45
港澳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不應有外籍法官及律師參加;又指法例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稱:「審理涉及《國安法》案件、特別是指控有機會涉及外國勢力,我認為如果有外國籍律師參與是有利益衝突問題,亦有絕大可能性干預這案件審訊,會令將來甚至兩個或更多國家利益分歧,造成對案件不公。《港區國安法》也說得很清楚,如果一宗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在解釋及執行上有不清晰地方,最終解釋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家對於《港區國安法》如何解釋,我相信是會很堅持,因為整個立法中,如果當日認為寫清楚,但原來香港是覺不夠清楚,是不排除有機會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