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2港人案」廖子文就管有汽油彈案刑期上訴 獲批保釋候訊
發佈日期: 2022-11-23 18:03
港澳



「12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廖子文,就管有汽油彈案判囚27個月刑期提出上訴,獲准保釋。
現年19歲的廖子文前年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因為當時未成年,未被內地起訴,移交本港警方。他先就潛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判囚10個月;之後就2019年灣仔一個單位,搜出汽油彈原材料及半製成品案,他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判囚27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不過,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後才得知,廖子文妨礙司法公正罪,當時已服刑完畢,表明若在判刑前得知,便會減刑至21個月,維持總刑期在31個月,但無權更改,建議廖子文上訴。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批准廖子文以現金兩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另日書面頒布批准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