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屋宇署未能適時審查小型工程呈交文件 倡加強監察
發佈日期: 2022-11-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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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指,屋宇署未能適時處理小型工程呈交文件審查工作 。
現時進行小型工程的承建商要在開工前及完工後,向屋宇署呈交小型工程文件。
審計報告指2019年至今年3月,有9,300多份工程展開通知書未能在開工前7天呈交,亦有2千多份在開工後才呈交。至於工程完工證明書,有4,700多份是在完工後超過14天,至最長3.2年才呈交。
報告又指,屋宇署未能在60天內,完成7千多份小型工程呈交文件的審查工作。署方亦未有適時向違規個案發出勸諭或警告信,部分嚴重違規個案,長期未轉介採取檢控行動。
審計署建議署方加強監察小型工程呈交文件,並適時採取跟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