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律師指黎智英案涉基本法或需人大釋法 湯家驊料機會微

發佈日期: 2022-11-21 23:31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其國安法案件,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律政司反對,申請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被拒。律政司指正研究判詞。

有執業大律師認為,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國家安全案件,不應該予外籍大律師作為法律代表,又估計今次爭議或牽涉到《基本法》中就保障香港居民選擇律師權利的條文,不排除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亦有資深大律師認為釋法機會微。

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辯護,其中一個理據是聘用海外大律師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有違該法防止外國或外部勢力干預本港事務的宗旨。

有執業大律師認同,不應該予同類的國安案件由外籍大律師作為法律代表。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其實我們香港回歸25年,是否應在司法上獨立於其他國家,澳洲、新加坡這些前殖民地都已經不再容許,英國大律師在當地出庭。為甚麼香港的法院沒有信心,不可以自己理解,而要由外國、英國來的,御用大律師導讀?」

馬恩國指,《港區國安法》條文中,無明確提及與訟雙方法律代表的國籍要求,而《基本法》第35條提到香港居民有需要時,有權選擇自己的代表律師,他指不排除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後可能就國家安全案件,代表律師的國籍限制作出相關的法律解釋。

不過,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釋法機會不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在香港容許英國或外國的大律師就個別案件執業,這個權力於回歸前已經在有關法律專業的法例中制訂。這只是一個本地法例引用的個別例子,不涉及《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所以我相信要人大釋法的機會不高。」

他又認為外國大律師到港執業,不會刻意干犯本地法律,如不遵守相關保密協議等。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