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律政司向所有外聘大律師發信,要求他們限時內簽署承諾,不會違反《港區國安法》。 消息指,律政司又在信中要求,外聘大律師處理檢控工作時,要確保不存在及避免有利益衝突,亦要承諾處理相關案件時,未獲律政司司長書面批准,不會透露案件內容予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