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2019年包圍政總被控暴動罪 其中五人判囚40至55個月

發佈日期: 2022-11-21 16:14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八名男女2019年9月包圍政府總部,被控暴動罪,當中五人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至55個月,另外兩人判入教導所。

控罪指八名被告在2019年9月29日,在政府總部外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政總成為針對對象,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衝突維持約半小時,但交通被路障導致癱瘓,不過未能肯定各被告是帶領者。

其中六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另外兩名分別14及23歲被告則被裁定罪成。

法官指18歲被告馮祺及14歲男生仍年輕,有更生需要,判入教導所。其餘五名被告以監禁四年半為量刑起點,當中有實際暴力行為四名被告,刑期增加三個月,分別判囚40至55個月。

最後一名被告劉燕嫦押後至周五判刑。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