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男子前年一月向護老院四名護理員淋潑通渠水,原定今早判刑。由於被告感染新冠病毒,押後至下月中判刑。 被告李添銓曾入住涉事葵涌百好護老中心,其後遷出。 多次追討被沒收的八千多元按金不果,在案發當日向四名護理員淋潑通渠水,令四人身體不同程度燒傷,當場被捕。 他早前承認兩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原定今早判刑。但由於被告確診沒有到庭,法官陳慶偉押後至下月18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