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追租條例保護期上月底屆滿 不少商戶隨即收追租律師信
發佈日期: 2022-08-29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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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4月提出暫緩追租條例,保護期剛在上月底屆滿,不少商戶隨即收到追租律師信。 Ada的商店位於炮台山,主要售賣進口酒、罐頭鮑魚等貨品,禁追租期剛剛結束,業主馬上向她追租,考慮各種因素後,她決定搬遷。 零售店店主Ada指出:「當時我們都很合作繼續交租,但有時會遲少少,他們都體諒。我現在沒有(禁追租令),要立刻追你們(租金),少少的鬆動、少少的體諒,全都沒有了。」 禁追租令由5月1日起生效,業主不得在保護期內向無力交租的租戶終止租賃、沒收租賃權,向法院提出訴訟追租等,但在保護期7月底結束後,業主可向租戶追討累計的欠租。 業主一方就覺得,措施對他們不公平。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不交三個月租,只不過讓無賴更無賴,讓無賴有藉口,司長都叫我們不用交租,我根本就是『租霸』,我根本租時就沒想過要交租,你讓『租霸』有理由更加堂而皇之。」 酒吧業界就說,不少酒吧拖欠業主數個月租金,現時剛剛重開,未夠時間讓酒吧「儲錢」,交回拖欠的租金。 香港酒吧業協會主席錢雋永表示:「現在回復到七成、八成生意,一間酒吧你要有七成生意,你才夠支付所有開支,即是我們叫收支平衡,要靠餘下兩成,才可以有盈餘去還錢給業主。」 他說,部分業主已經入稟追租,相信未來會有一成酒吧因為未能償還租金而結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