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認為,電單車車主有能力負擔「劏車」費用,不應隨處棄置。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表示:「可能要付出一千、幾百這樣,你拿去『劏』都是四位數字,還是一個相對低的四位數字,所以其實對於能夠擁有車,一年牌費都需要四位數字的人來講,其實不是真是一個沉重到無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