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暴動案,20歲被告李家樑早前承認暴動罪,因未完成背景報告,押後至下周五判刑。 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數百名示威者佔據漆咸道南與暢運通交界附近行車路,並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 警方翌日清晨在理大A座正門外制服一名男子期間,李家樑企圖「搶犯」被捕。他上月承認參與暴動,原定今日上午判刑,因他還柙期間確診,未完成背景報告,押後至下周五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