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鴻萍多次蓄意意圖逃稅判囚9個月 暫委裁判官指悔意來得太遲
發佈日期: 2022-07-29 19:00
港澳


任職保險代理的寇鴻萍,08年起多次蓄意意圖逃稅,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被稅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的60歲寇鴻萍,由丈夫、女兒陪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案情指她獨資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在08/09年度,以及13/14年起的四個年度,訛稱與父親都全年同住,虛假申索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達194,000元,涉及稅款一萬一千八百多元。 另外其業務09至12年的三個年度,損益表內申索扣除兩名虛假的「辦公室助理」支出,及僱主報稅表內申報這兩人的薪酬,令被告減少業務應評稅利潤576,000元,涉及稅款約75,000元。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指,被告挪用兩名市民身份證號碼、地址等個人資料,在警誡下無中生有,堆砌與兩人共同參與具體工作事務,又稱透過女兒僱用及支薪予兩人,但根據兩人供詞,不曾收取被告金錢,亦不認識對方女兒。 由調查、審訊以至索取報告階段,被告所述「不盡不實」,不但虛構兩名員工、在報稅表上胡亂填寫,更挪用兩人個人資料,手法極為嚴重;事後又將責任推卸於溝通問題、女兒及稅務代表上,反映沒有悔意,縱使承認疏忽大意,悔意也來得太遲。 考慮被告過往樂善好施,重犯機會不高,審訊又因疫情延誤,造成心理壓力,加上作為知名人士承受額外打擊,以及歸還涉案稅項,判監9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被告即時還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