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廿三條保釋門檻應與國安法看齊 有適當做法保護受制裁司法人員
發佈日期: 2022-07-17 11:30
港澳
粵普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基本法》23條的保釋門檻應該跟隨《港區國安法》,採取較嚴格做法。他又稱有適當做法,保護受制裁的司法人員。
今屆政府正研究如何就《基本法》23條立法,外界關注會否跟《港區國安法》一樣,設指定法官、可選擇不設陪審團等。
終審法院去年底裁定,《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都屬危害國安罪行,保釋門檻應跟《國安法》一樣相對較嚴格。按此推論,《基本法》23條的做法會否都一樣?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這樣回應。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23條正正就是處理國安的法律,你今日問我,我的法律意見應該『是』。這類罪行本身性質是特殊,涉及國家安全是一個重大問題。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在處理其他相對嚴重的罪行,其實保釋的條款可能更加嚴厲、甚至更加嚴謹。」
至於律政司會否再運用酌情權,不設陪審團,林定國稱必依法判斷,強調法院之前已裁決,此舉不影響公平審訊。
本港法治因《國安法》等過去兩年被部分國家批評,最新律政司15名參與多宗相關案件的高級及前線檢控官,可能被制裁,會否影響人才加入?
林定國說:「為何要針對前線的同事,他們都是『打一份工』,這是叫卑鄙無恥。想起我小時候看卡通片,《叮噹》裡的技安、現在稱為《多啦A夢》的胖虎,橫蠻無理。我們會有適當的方法,保障他們不會受到任何這方面行動的影響。」
被問及甚麼叫適當方法,他回應︰「這就不方便跟你說了,但我可以說的,你看看,受到制裁的(之前)已經發生了,他們都過著正常生活。」
對於曾有意見認為,法律界部分人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等認識不足,建議大律師及律師都要宣誓。林定國稱,按法例,關鍵是在於是否公職人員。
林定國稱:「一般私人執業律師、大律師,我暫時又想不到為甚麼他們會是公職人員?」
被問及如果政府外判一些案件給某些律師,他答︰「正如我所說,究竟公職人員的範圍是怎樣,我們正進行研究工作。」
他稱,相關工作未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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