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調高破欠基金各特惠款項上限至少一倍 明刊憲後生效
發佈日期: 2022-06-1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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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調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各項特惠款項上限至少一倍,明日刊憲後生效。 因僱主結業,無力償還債款,而被拖欠工資、遣散費等的員工,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但款額上限20多年沒有調整。立法會通過調高欠薪上限由36,000元,增至80,000元,代通知金則由22,500元,上調至45,000元。遣散費亦倍增至首十萬元及餘額一半。未放年假或法定假日薪酬,就調升至26,000元。 勞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振昇表示:「近年企業倒閉、欠薪等情況加劇,破欠基金成為不少工友的『救命草』,如果我們能早兩年修訂,提升特惠款項的上限,在這兩年受疫情下影響的工友,就可有更好的保障。」 勞聯勞工界議員周小松稱:「這次修訂雖然是『遲大到』,但今次勞福局都積極作為,可算是知恥而後勇,破欠基金多年來為人垢病是審批時間過長。」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鄧家彪說:「一些小規模的僱主欠薪,員工要等十多個月甚至兩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為何過往20多年沒有調整,因為在1997年至2010、11年左右,該段時間因為有多年的通縮,所以基本上沒有需要調整,如果按大家所講的機制,可能甚至要減少有關款項,當時基本上破欠基金沒有錢,所以基本上要向政府借,有錢時又要還,所以基本上沒有條件作出任何檢討。」 羅致光表示,上周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才有機會提出今次決議案。至於議員關注款項發放所需時間過長,政府會努力盡快落實跟進及改善程序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