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發現四間物管公司違私隱條例 包括追討欠款時公開業主資料

發佈日期: 2022-06-1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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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發現有四間物管公司違反《私隱條例》,包括追討欠款時,同時公開業主的全名及住址。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收到百多宗有關物業管理的投訴,近期有四宗調查後認為違反《私隱條例》。

其中負責管理長洲桂濤花園的「昌生」,於屋苑公共地方一塊告示板,張貼一張追收業主集資貸款的告示,以英文列明業主全名、完整地址及未繳付金額。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鈴表示:「我認為昌生將有關通告,個別發送給這48名業主信箱,已經可以達至追收欠款的效果。即使昌生想告訴其他業戶,還有多少戶未交款項,只需告訴其他業戶還有48戶未交、總數是多少就可以,這個我認為是完全沒必要。」

另外三間公司分別在一個派口罩活動的共用簽收表格,沒有覆蓋領取者姓名、地址等資料;有保安員擅自將業主電話號碼披露給另一名業主,及強制要求外賣員入大廈前出示香港身份證登記。

私隱專員公署首席個人資料主任(投訴)陳美儀說:「讓訪客選擇一些侵犯私隱較低的方法,代替提供身份證號碼做登記,如員工證,甚至致電被訪業戶,問清楚是否有叫餐,或有哪位朋友探望。」

公署建議物業管理公司更重視維護個人資料,並定期檢討及更新相關政策和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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