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忠承認2019年於立法會妨礙或騷擾其他議員 判囚兩周
發佈日期: 2022-06-0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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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耀忠承認2019年在立法會和另外六名反對派議員,妨礙或騷擾其他議員,判囚兩周。
梁耀忠、范國威及陳志全等七人,被控2019年5月,襲擊、騷擾或妨礙葛珮帆參與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梁耀忠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被告動作不算過分激烈,但亦不能忽視當時情況混亂,考慮到被告認罪,判入獄兩周。正就前年六月四日未經批准集結案服刑的梁耀忠,原定最快下周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