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訂限聚令等以公告調整細節 有議員質疑屬削權
發佈日期: 2022-05-2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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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訂「限聚令」、「口罩令」,變為日後可以公告形式,調整人數上限或豁免條件等細節。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意味做法毋須再經立法會,是削弱議員職權。
政府早前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中的「限聚令」及「口罩令」作出多項修訂,上月21日起生效。
立法會一個附屬法例委員會開會審議相關修訂。有議員關注「限聚令」修訂中,提到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可藉刊憲公告方式調整人數上限等細節、即不需要經立法會審議,是削弱議員職能。
民建聯新界西北議員周浩鼎稱:「以往附屬法例形式,可能在小組有機會就數字會有商討。但今次做法以公告形式,數字基本上已定、接著推行,做法會否延伸到其他法例?」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指出:「檢疫要求日子長短、做多少次測試,599F章對於餐飲處所、指定處所限制人數、時段,都不是透過規例產生,每一個數字都要長的討論,再批核審視,拖延政府在防疫抗疫的彈性。」
有議員不認同。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凱欣表示:「我們已經是『先訂立、後審議』,等於來到(立法會)時已經修改,法例已經實施,究竟慢在哪裡,為何剝奪議員的權力?」
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衞生)陳尚敏說:「我們說的時間性絕對不是規例需『先訂立、後審議』,而令措施落實慢了。剛才想解釋的是,準備修訂規例過程需要幾天時間的準備。疫情急轉轉差時,需要爭分奪秒將措施盡快落實。」
修訂最後未獲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