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食物成分不符或違商品例 有商店將部分肉丸改名免違法
發佈日期: 2022-04-15 19:00
港澳


消委會早前指食物成分不符是誤導消費者,會轉介海關跟進。有商店為免違法,將牛丸、龍蝦丸等改名,也有餐廳認為不合理。 每日早上六時,這間牛丸專門店的工人就要開工打牛丸,但好像他們那樣,只用牛肉做牛丸的並不多,負責人說不少行家都會混入雞肉或豬肉。 牛肉丸專門店董事陳岳成指出:「雞肉和豬肉本身成本比較低,和牛肉價格相差一倍。當你有三種肉或者以上的肉攪拌在一起的時候,其中一種肉,如果它的質量或肉的纖維有所變化的話,都不會影響整個產品出來的效果。」 但消委會報告指,牛丸少牛、龍蝦丸無龍蝦都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轉介海關跟進。不少商店擔心被指違法,紛紛為產品改名,變成牛肉風味丸、龍蝦味丸等。 有車仔麵店就認為,很多丸類的名稱較法例早出現,是「約定俗成」。 餐廳老闆劉逸軒表示:「龍蝦丸裡面肯定是沒有龍蝦,幾塊錢一份菜,有兩顆丸給你吃。如果給龍蝦你吃,你自己想都想得到有無可能。我覺得有時候,執法部門不要吹毛求疵。」 有大律師認同價格和社會對那款食物的理解等,都是法庭考慮因素,但商戶想保障自己,始終都是改名最安全。 大律師陸偉雄稱:「價格那麼便宜,消費者不會有合理期望,不會真的用龍蝦,這就是所謂的辯解,但是到頭來法庭會不會接受,這個可能要上到法庭,作最後的決定。」 消委會早前發現,市面有牛丸只有百分13是牛肉,強調成分不符就是誤導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