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8月1日以三個支付工具領取首期消費券 須今年內用完否則失效

發佈日期: 2021-12-29 18:46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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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於8月1日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連同第二期的金額,除了八達通用戶之外,其他三個電子支付工具的用戶都要在這兩天用完,過期會自動失效。

電子消費券開始派發到現在大約五個月,用完沒有?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消費券的用戶要留意,再不用,很快就用不到。

有市民指已收到提示,消費券使用快到期。

市民簡小姐說:「我要買一張電動護理床給我媽媽,那我就一次過用光,不用逐少逐少分開用。」

被問到是否趁限期前用光,簡小姐回答:「有呀,就是刻意趁限期前用光,如果不用就會失了消費券權益,便會很蝕。」

市民章先生指出:「它通知了我,帳戶中可能有200多元,我就趁到期前花光。」

消費券計劃一共有大約630萬名市民成功登記,其中550萬人在8月1日獲發第一期金額。政府指有大約三成市民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登記,即推算有約165萬人兩期的消費券餘額都會在本月31日後自動失效。其餘約24萬人在9月獲得的消費券就在下月底到期。

至於8月透過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而又在上月30日前用完首兩期共4,000元,本月16日起可領取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不設使用期限,亦可以套現。假如未用完首兩期金額的話,就會按用完的月份在之後一個月的16日獲得最後一期消費券。首兩期共4,000元的使用限期,是第一期發放的7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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