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就消防處對非法油站執法提建議 保安局稱源頭打擊或對市民等不便
發佈日期: 2021-12-2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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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非法油站的規管,發現消防處執法等有改善空間;又透露處方正修訂相關條例,減低走「法律罅」機會。 多區都有非法油站,部分更在民居附近,對市民構成消防安全隱患,消防處成立專責特遣隊處理。 不過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特遣隊只有七名成員、合共三小隊,每隊去年平均每個工作天巡查約1.17次,而非法油站黑點就有350個,報告建議處方檢視人手。 報告又發現,2016年至2021年6月底,因參與非法燃油活動被入罪的個案中,罰款五千至五萬元,無人被判監,認為阻嚇力不足。 非法油站靠油車入油,現行條例列明,貯存柴油不多於二千五百公升,不屬違法。針對不法者藉此走「法律罅」,報告稱正修例,將豁免貯存減至五百公升,亦會提高罰款額,預計明年第一季實施。 報告亦建議,長遠應從源頭入手,規管油公司以批發價將柴油直接賣予分銷商等,以免有人再在非法油站轉售,因為現時當局無權強制油公司提供相關客戶資料用來追蹤銷售流向。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即使消防處盡最大努力掃盪非法油站,但對於堵截非法油站的燃油來源,可以說無計可施,亦因此難以治本。」 公署認為,為了公眾安全,市民亦應停止光顧這些非法油站,以配合當局打擊非法燃油活動。 保安局歡迎公署提出檢討特遣隊人手編制等四項建議,但未能接納建議從源頭管理入手打擊,即規管供應及買賣,因為該條例規管的包括許多在日常生活用到的消費品,可能對市民生活和業界營商等造成不便,未能符合政府「利商便民」原則。整體而言,既不符合《危險品條例》立法原意和目的,亦超越規管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