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外傭工作時駕駛須申請特別許可 有中介稱列明職責等不難獲批

發佈日期: 2021-12-13 18:47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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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外傭工作期間駕駛除了要持有本港駕駛執照外,亦須向入境處申請特別許可,而且只可特定情況駕駛。有外傭中介指,接送少主上學或家中長者覆診都容許,但接送僱主上班則屬違法。

外傭除了打理家頭細務,若做司機管接送,僱主或更受落。根據人境處規定,外傭在工作期間駕駛須持有香港駕駛執照,及由僱主向處方申請外傭擔任駕駛汽車職務申請特別許可,並要提供充分理由證明,駕駛工作是基於5類家務職責所附帶產生,包括家居雜務、煮食、照顧嬰兒、兒童和照料家中長者。

有外傭中介指,只要僱主寫清楚職責及行程,申請不難獲批。

人力資源中介協會主席廖翠蘭稱:「要提供小朋友就讀哪間學校、他的行程、上下學的時間及之後有甚麼課外活動,有些長者行動不便,需要工人有時載他出出入入去看醫生或其他要申報,接送先生、太太返工那些就不批、去街都不批。」

她指持有本港駕駛執照的外傭月薪可高達1.6萬元,是最低工資4,630元三倍多。

有大律師指,如外傭在未獲特別許可下於工作期間駕駛,屬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判監2年;而若僱主知情,負上的刑責或會較外傭重。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律上他會干犯同一條罪,不過罪行是協助教唆外傭破壞逗留條件或違反逗留條件,他是始作俑者、他是提議的人,更重要是他是既得利益者,如果外傭可能判囚半年,僱主可能半年以上。」

他又指,外傭放假私人時間期間駕駛,並不需要申請特別許可,亦無特別駕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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