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士陳美華被拒居先父公屋單位 入稟申索業權及向女保安索償

發佈日期: 2021-12-09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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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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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人士陳美華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制女保安蕭榮娟阻止原告在先父單位居住,並爭取近四成業權及索償。

本台節目早前報道,聾啞人士陳美華被女保安蕭榮娟拒絕在陳美華先父單位居住,惹來外界關注。事件有新進展,陳美華入稟高等法院,向蕭榮娟採取法律行動。

入稟狀指,陳美華在2002年5月交出十萬元贊助父親陳國,以約26萬買入李鄭屋邨禮讓樓一個單位。陳國口頭承諾,陳美華可按支付比例擁有單位所有權益,兩人之後同住。

入稟人希望按比例向法庭申索單位約三成八業權,並要求法庭委任她與蕭榮娟,成為陳國遺產共同執行人。

原告希望法庭頒令,禁制蕭榮娟阻止原告居於單位,裁定蕭榮娟只是為原告託管單位,並就被告在九月驅逐原告入屋,令原告只能睡在單位門外,褫奪原告在單位的「平靜享用權」,作出賠償。

入稟狀指,被告是禮讓樓一名保安員,與陳國沒有任何關係。陳國在2017年11月的遺囑,將涉案單位轉讓蕭榮娟,並在23日後離世。蕭榮娟之後利用遺產執行人的權利,將單位業權轉歸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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