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浩園土葬政策
發佈日期: 2021-11-03 18:25
港澳



在反走私行動中墮海殉職的水警總督察林婉儀安葬和合石浩園。浩園屬於和合石公眾墳場一部分,須遵從公眾墳場的土葬政策,即土葬並非永久,不過亦有豁免。
安葬在浩園的殉職公務員按照公眾墳場的土葬政策,骸骨須在六年後撿掘,重新安放在園內的永久金塔位,或於火化後安放在園內骨灰龕。
但若被界定是在執行職務時,因為英勇過人的行為而殉職的公務員就可以在浩園永久土葬,至於何謂英勇過人行為,一般以獲得行政長官按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的建議追授英勇勳章為準。
公務員團體過往曾要求當局容許所有安葬浩園的公務員都可永久土葬,但律政司指,若永久土葬只適用於殉職公務員,而不適用於其他因公殉職的非公務員人士,很可能會構成《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指的歧視。
當局為一視同仁,因為英勇過人行為而喪生的市民亦可在公眾墳場永久土葬。

